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昨天討論度非常熱烈的母乳手工皂這件事情
關於手工皂法規
香皂(手工皂)的使用目的是再於人體清潔,所以按照化粧品法規定義是屬於化妝品喔,很多人都覺得只有擦在臉上的才算化妝品,其實不然。
化粧品定義
化粧品: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但依其他法令認屬藥物者,不在此限。
<法規連結>
所以,手工皂既然是屬於化粧品,當然就要遵從化粧品相關法規。在107年新版的【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正式上路後,整個法條變得相當嚴格,但是政府還是為相關小型手工皂業者留下很多方便之處,(據說是為了照顧弱勢族群)。
例如:從事手工香皂之製造、加工者,如未達工廠管理輔導法所公告之規模標準,可不必辦理工廠登記,但仍應符合【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相關規定。另外,雖然不用申請工廠登記證,但是還是要去申請【免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喔,這點務必留意
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27日公告
(衛授食字第1081604296號、經工字第10804602630號)公告:其中固態手工香皂之製造場所,其廠房面積或其生產設備之電力容量、熱能規模,未達工廠管理輔導法之工廠認定標準者須辦理免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手工皂製作、化粧品包裝作業)。
手工皂既然需要符合設廠標準,那標準是???
在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中記載如下
<法規連結>
【免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參考流程,可以參考新北市衛生局官網的流程
<法規連結>
切記
雖然手工皂業者不必辦理工廠登記,但是它所有相關的法規還是要遵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母乳手工皂合法嗎?
很多人不知道,母乳手工皂,真的是"不符合"化妝品法規的產品,為什麼??
因為人類母乳手工皂,違反了【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中被列為禁止添加之成分>>Cell, tissues products of human origin人類來源的細胞、組織產品。也就是說母乳本身就是一個被列為禁止使用之成分,當然添加進去不管是手工皂,還是其他化妝品都是不可以的喔!!
<法規連結>
之前衛生局都睜一隻閉一隻眼,沒有去抓這些銷售業者,最近有看到有母乳皂被開罰了。
違反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_第 6 條中第一項
化粧品不得含有汞、鉛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但因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無可避免,致含有微量殘留,且其微量殘留對人體健康無危害者,不在此限。
罰款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_第 22 條中
化粧品業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或依第三項公告之事項。
<法規連結>
所以,手工皂相關業者,務必留意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