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油類防蚊產品相關法規
剛好有人問我這問題,想說也自己紀錄一下,順便跟大家分享
到底防蚊液是不是化妝品?還是一般商品?還是環境用藥?
基本上防蚊產品可以分兩大類
1.一般商品
2.環境用藥
絕對不屬於化妝品,因為化妝品的法規定義中很明確說明
所以化妝品不能訴求防蚊喔!!會被罰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30013
第3條第1項
定義如下:化粧品: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但依其他法令認屬藥物者,不在此限。
所以,防蚊此功能不在化妝品內,所以不算化妝品。
一般商品
精油類防蚊產品:常見的精油成分包括香茅精油、茶樹精油、尤加利精油、檸檬胺葉精油、PMD等,列屬於一般商品
https://www.mohw.gov.tw/cp-2648-20180-1.html
發文字號:FDA器字第1024002874號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3747&id=10671
環境用藥
如果防蚊液中的成分是採用環保署列管的環境衛生用藥成分,例如DEET(敵避)、派卡瑞丁Picaridin,用這類的成分當作防蚊液,是需要先提出申請的喔!!
所以是環保署所列管產品。
如果有興趣可以這邊查詢喔
https://mdc.epa.gov.tw/PublicInfo/Permit
環境用藥相關法規
https://mdc.epa.gov.tw/MDC/MdcLaw.aspx
另外環境用藥也可以分成環境用跟人體用,是不一樣的管理方法
針對防蚊或是防蟲效力的檢測,這邊也有推薦的單位喔
指定環境用藥藥效(效力)及有效成分含量分析檢驗測定機關(構)
https://www.tcsb.gov.tw/cp-117-2579-29b48-1.html
以上就是防蚊液的分類,跟大家分享
留言列表